河南高考改革方案发布!2022年全面启动,2025年起实行“3+1+2”模式

    2022年6月27日《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公布,这也标志着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启动,下面就来了解一下河南高考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特点,以及“3+1+2”模式的解释、实行的时间等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6月27日上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6月27日正式公布。2022年秋季起,河南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将实行“3+1+2”模式选科制度。新高考“3+1+2”模式满分为750分。
    发布会上,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5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建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教育规律和我省省情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此次出台的河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完善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明确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
    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从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其中,物理、历史为首选科目,考生须选择1门参加考试;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为再选科目,考生须从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
    合格性考试在相应科目必修模块课程结束后进行。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成绩当年有效。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河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健全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评价内容主要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普通高中学校要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发展状况,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普通高等学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办学特色,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考考试模式:实行“3+1+2”模式 不再分文理科
    河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明确统一高考科目设置。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全国统一试卷,不分文理科,成绩当年有效,每年按国家统一安排进行。
    明确考生总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中语文、数学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外语科目满分150分,其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我省2025年、2026年仍延续现行计分办法,自2027年起听力成绩计入外语成绩总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使用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与传统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模式下,学生可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
    考试内容不同。“3+1+2”模式下,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一般安排在每年春季进行
    河南高考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了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比例,坚持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同时保留高职院校通过统一高考招生的渠道。分类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春季进行。进一步完善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
    高中实行选课走班教学,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实行选课走班教学。学校将根据学生选课需求,分类分层设计可选择的课程,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加大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套等方面统筹力度,为走班教学提供保障。探索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强化任课教师责任,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主管理作用。
    实行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学校将开设覆盖三个年级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并纳入必修内容。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
    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内容。采用写实记录的方法,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批” 改革后呈现四大变化
    明确招生录取方式。自2025年起,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学科专业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改革后的招生录取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变化。
    招生计划方面:在豫招生院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分类编制计划,并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将汇总整理各在豫招生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及时提供考生参考。考生在确定选考科目时,要结合个人学业、兴趣、特长和专业志向,学其所好、考其所长,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科目组合,避免盲目性、功利性的选考、选专业。
    志愿设置方面: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是指某一高校对考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传统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每个学校下可以填若干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意愿;实行“院校专业组”的模式后,则以一所学校加一个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将每一个志愿细化到了专业或专业组,不再进行专业调剂。考生在选考科目与专业组相符的前提下,可以先选择院校专业组,再在专业组下选择自己喜爱的若干专业。既可选择同一所高校不同专业组,也可选择不同高校的相同专业组,更好地满足考生的专业选择和职业规划需要;学校录取的考生因其专业意愿表达明确、充分,选拔满意度和培养契合度也会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也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批次设置方面: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进一步扩大考生的选择范围,不以批次把学校分层、把学生分类,体现了教育公平,代表了高考综合改革的方向。
    投档录取方面:在“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下,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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