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范文10篇
权利和监督存在一种共生关系,有权利的地方就需要监督,《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通过鲜活的案例向大家阐述了监督的重要意义,下面是《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的学习心得体会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1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加大管党治党力度,坚持正风肃纪、标本兼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已成为常态。大多数党员干部已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加强权力监督已成为全党共识。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这样的“常态”不习惯、不认可、不接受,行动上出现偏差。比如有的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就代表着不信任,受监督就是没自由,因此不愿接受监督;有的监督者只想着明哲保身,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被穿小鞋……一旦监督缺位,就容易出现行为失范,乃至与党纪国法相背而行,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产生消极影响。
监督也是服务,严管就是厚爱。人人都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平时监督严格一点、及时一点,经常“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往往能让一个人迷途知返,避免出现更大的错误。来自组织或他人的监督提醒,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成长进步的最大关心、最好保护、最真诚帮助。在这个意义上,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更要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欢迎监督、诚恳接受监督,在监督中成长成才。
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党建工作实际,深入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更要巩固“搞好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就是不称职”的观念。只有营造有利于监督落实的良好环境,让主动监督成为常态,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习惯,我们党组织的肌体才能更加健康,我们的事业才能走得更远。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2
监督是一个宽泛的范畴,是社会及其其它职能部门对于一个或几个主体责任单位的严格要求。监督是一种社会责任,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这一主体责任单位朝着正常的轨道发展,让整个社会群体对于这个主体责任单位有着更多的正确认知。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巡视、派驻“两个全覆盖”,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全覆盖,从党的十九大后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到逐步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格局,党和国家监督工作逐步延伸到每个领域、每个角落。
监督应成为基层组织的新常态。基层组织接受上级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已经长期在路上,并且有着很好的执行。但是,我们还是要说,因为社会发展变化日新月异,如今的各职能部门的很多方面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都要求我们的监督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体系要紧跟时代的脉搏,而不能成为一种形式。因此,基层组织要主动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要让社会舆论部门自觉介入自己的具体工作中,通过社会舆论告知社会本单位或部门发展的具体情况。在重大问题出现时,基层组织应该事先请示上级组织管理与监督部门,让这些部门接触问题本身,让社会舆论部门作公平公正的报道。
社会监督应该成为自觉监督的主体。社会监督的范围及其宽,它可以涉及到问题的方方面面,不会留下任何的死角。因此,基层组织应该随时随地将自己在执行上级组织的政策、策略上的时间、地点及其具体做法公之于众,主动将其置于社会监督范围之类。例如,我们的基层组织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让这些社会监督员主动融入监督之中去深入了解基层组织的发展状况,在此基础上让监督人员为社会解释一些疑惑。又如,在处理或作出重大决定的时候,我们应该广泛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其间,让他们做实事求是的报道。当然,在整个监督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是基层组织中的刚正不阿的知名人士的监督,这一环节绝不能削弱或取消。
即使监督是一种制度,但监督也是一份责任,监督应成为基层组织的千里眼,时刻督促基层组织提升自身纯洁性和党性。让基层组织发挥基石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搞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3
专题片中披露的纪检干部违纪案例,再次释放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强烈信号。“监督者必受监督”,纪委自己通报自己的队伍,狠得下心和手,拿自己人开刀,不怕丢丑,敢于面对,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好的鞭策。在如今反腐严峻形式下,作为执纪执法者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失去监督,作为监督干部的群体,如果自身滋生腐败,利用手中的权力,与其他腐败分子同流合污、互相包庇,将对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纪检监察干部还必须接受监督,而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用权最好的监督,让权利暴露在阳光下,才有利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每日“三省吾身”,如履薄冰的用好自己的权,塑造好的纪检干部形象,才能更好打击贪污腐败。
必须做到率先垂范。在近年来不断通报纪检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个别的纪检监察干部严重缺乏了杨善洲、焦裕禄同志他们那种真诚、廉政、为民、清白的高尚美德,沾染了好高骛远、相互攀比、爱慕虚荣的恶习,导致心态失去平衡、理想信念滑坡,最后与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相向而行,违背了法纪和道义,作出了悔恨终生的事情。因此,越是在当今反腐的复杂形式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要牢记自己是百姓信赖的执纪执法者,无论身处何地、在任何事情上都要三思而后行,树立对权力的敬畏之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以自作则,在广大的群众和党员干部中起好表率作用,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真正的信任和拥护。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4
为了加强日常监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各监督检查室与对口联系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建立了常态化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第四监督检查室对口监督多家央企,派驻各央企的纪检监察组必须每月上报工作动态,第四监督检查室也经常前往监督单位,通过实地调研、督导检查、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工作,深入了解掌握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为监督工作提供扎实支撑。
正确对待来自组织、来自社会、来自群众的监督,习惯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组织观念的检验,也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要求。党员干部要树立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善用监督,把监督的压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集中精力干实事,一心为民做好事。
“放大镜”使党员干部行为以“放大观察见于细处”,从细节点滴处约束自己,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放大镜”式监督不是跟干部过不去,不是找碴,也不是“挑刺”,而是为了帮助党员干部减少失误、及时纠偏,凝聚合力干事创业。党员干部不应该害怕监督,而是要善用“放大镜”式监督,根据来自组织、社会、群众的反馈,及时修正自己的行为,防微杜渐。
“聚光灯”光源强大,集中投射,照的远、看得清,全方位监督党员干部,让不良行为“见光死”。随着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新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领导干部随时会被置于聚光灯下。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组织和群众之“灯”所发出的监督之“光”,让腐败“见光死”,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没有聚光灯的照射,便无法及时地发现身上的“病菌”,小毛病将恶化成不治之症,
党员干部要直面监督,主动适应“放大镜”的放大以及“聚光灯”的全方位“照射”,及时修正自己的行为,成长为能真正担当起新时代的使命的领导干部。对于干部而言,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接受监督和考验,只要自身没问题,就不用害怕。而在这样的环境下,干部更要严格自律,善用监督,督促自己在监督中成长,及时修正自己的行为,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牢守法律底线不可越,集中精力干实事,一心为民做好事。只有经受住了密集监督的干部,才是过得硬的干部,才能赢得更多信任。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5
实行监督是纪律严明讲政治的体现。坚持原则就是讲政治的本质表现,原则就是责任,就是党的领导干部在涉及到原则问题上绝不让步。贪污腐败,触及底线,导致民不聊生古,致使国家衰败,古来有之,现在,依然还存在着领导干部不坚持原则,不讲政治的现象,这印证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党的干部,无论身居何职,都因尽职尽责,所谓的在其位谋其职,勤勤恳恳的为人民服务。监督不能使人廉洁,但是监督能减少腐败。
实行监督是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必要。每年国家都会招聘大批的年轻人才进入公务员系统,每年的国考、省考就成了国家选人用人的主要途径。要做好选人工人的工作,不仅要按照程序走,做好选人用人的每个程序步骤,还要实行监督,要在阳光之下选人用人,要接受党自己的监督,更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清除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为党带来清正廉洁的人才,能者居上,而不是关系着居上,清风正气,自有香气扑来。
实行监督是完善管理程序制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巡视整改,我想是各级各部门,每个单位都会经历的事情吧,巡视整改是比较麻烦的事情,但是见效快。每每检查出现问题,就必须整改,整改的过程虽然痛苦,但是有效,能够将一些工程项目程序不规范给整改规范、将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整改等等,巡视整改的范围很大,巡视整改不仅能帮助本单位发现问题,还能警醒单位管理者,完善相关的程序和制度。监督是发现问题、整改完善,强化执行力,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在这个新时代,我们必须要提高干部监督的工作质量,推动清风正气的良好政治环境的形成。
监督之重,重于泰山,应做好监督工作,给现在的政治环境里来一剂良药,良药苦口但利于心,让监督制度成为腐败的牢笼。
这些知识帮你了解什么是国家监察?
反腐专题片《国家监察》观后感
《国家监察》专题片观后感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6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中管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各地各部门党组织,纪委监委也在探索如何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要敢于监督。监督是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障。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各地区、各部门着力补齐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在这个关键时刻,每个纪检干部要保持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要不折不扣的将这些优惠政策落实,把事情办好,层层的把责任落实下去,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权力监督,从苗头,倾向性问题抓起,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之中去工作生活。当前,反腐败斗争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的纪检检察干部要时刻保持警惕,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紧盯不收敛不收手,突出重点;严查政治问题、经济问题,清除党内政治隐患;防范“围猎”、查处甘于“被围猎”腐败分子;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的开展工作,这些都需要纪检检察官干部有斗争精神,保持敢于监督、敢于斗争的精神。
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善于监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不仅需要有足够的斗争精神,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统一性的人和事作斗争,需要有足够的素质能力来支撑。日常监督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我提升,获得更多本领,在工作中寻找更好的监督方法,从源头开始监督,全过程监督,并做到抓少数重点。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全面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安全感。从敢于监督到善于监督,将纪检监察工作严格落实到底。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7
电视专题片《全面监督》,通过多个案例,体现了党的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内鬼”、清理门户,消除腐败,强身健体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提出了“谁来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这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开启了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的新征程。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专职执纪监督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常拿纪律的尺子量量自己,拿信念的镜子照照自己,正人先正己,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中央纪委加大监督执纪、审查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力度,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处绝不手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需要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努力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随着反腐败逐渐进入“深水区”,腐败分子和不法人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围猎”渐趋明显,千方百计拉拢腐蚀,纪检监察干部面临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更加严峻,在如此严峻的环境下,更需要严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要求:需正人先正己。马克思主义的手电筒既要照别人更要照自己。纪检监察干部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做思想上和政治上的“明眼人”,既要干净干事,也要敢于接受监督,在被监督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自信、工作能力和形象,努力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清醒,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守纪律、讲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有担当意识,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视岗位为天职,视责任为命令,就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强劲动力。要加强监督管理,要提高管理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大管理监督力度,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8
《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国家监察是对公权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向前进,要坚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将监督之网越织越密,将惩腐之剑越磨越利。”
作为社区纪检监察联络站,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我觉得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是加强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学习新《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党员处分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党纪政纪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纪律意识,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大力营造清正廉洁的发展氛围,让社区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的突破,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不断加强对干部的领导和监督。在已制定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和各项监督机制的基础上,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深入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并继续抓好各种制度的完善、创新和执行,特别是在干部廉洁制度的落实执行上、党内民主集中制的监督落实上,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行民主监督,切实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岗、到位、到人,真正发挥各项制度预防、教育、警示作用,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真正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同时,认真做到纪检监察“一站两员”工作,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和监督网络。
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制订制度,关键问题在于抓落实、抓监督,才能把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推动社区居务的发展。支部由支部书记负责,纪检干部组织落实。建立日常情况内部通报,重大事件向街工委汇报的制度。积极组织并完成街纪检监察工委组织安排的各项教育、学习、检查活动和任务。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9
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本着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根本遵循,明确任务、理清思路,开创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是突出关键,稳当监督“领头羊”。以政治监督为首位,加强政治立场、政治忠诚、政治责任、政治生态的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政治素质考察,建立政治素质档案,作为干部使用、奖惩、教育、管理的首要依据。
二是拓展范围,扩大监督“广角”。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监督工作除了要抓好日常,还需延伸范围。不仅要对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进行监督,也要对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严格规范,充分了解干部日常活动。运用12380综合受理举报平台、信访、电话举报等监督渠道,切实使用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干部思想作风、工作情况、生活状态进行全方位把握。
三是拓宽渠道,唱响监督“大合唱”。根据《关于建立健全与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信息沟通制度的意见》,加强与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人社、审计、信访、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执法执纪部门的沟通联系,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定期督查等方式,将监督渠道横向拓展,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共享成果,唱响监督“大合唱”。
四是把握重心,对准工作“聚焦”。科学把握选人用人监督的重点,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相关政策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权,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以选任监督为抓手,形成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全面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此类人员及时谈话提醒,督促干部履职尽责。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10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抓好监督是保障政治生态稳定的关键。要始终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纪律强党是我们党的基本特性和宝贵品质,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者,必须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确保学懂弄通悟透各项监督条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确保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二是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建设,必须牢牢牵住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要细化责任,强化担当。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更加突出政治纪律的规范和执行,注意从政治上看待和把握问题,坚决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日常监督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执纪力度。持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问责追责,加快转变办案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办案效率,及时处理结案,紧盯“关键少数”,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信号。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1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加大管党治党力度,坚持正风肃纪、标本兼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已成为常态。大多数党员干部已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加强权力监督已成为全党共识。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这样的“常态”不习惯、不认可、不接受,行动上出现偏差。比如有的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就代表着不信任,受监督就是没自由,因此不愿接受监督;有的监督者只想着明哲保身,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被穿小鞋……一旦监督缺位,就容易出现行为失范,乃至与党纪国法相背而行,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产生消极影响。
监督也是服务,严管就是厚爱。人人都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平时监督严格一点、及时一点,经常“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往往能让一个人迷途知返,避免出现更大的错误。来自组织或他人的监督提醒,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成长进步的最大关心、最好保护、最真诚帮助。在这个意义上,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更要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欢迎监督、诚恳接受监督,在监督中成长成才。
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党建工作实际,深入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更要巩固“搞好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就是不称职”的观念。只有营造有利于监督落实的良好环境,让主动监督成为常态,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习惯,我们党组织的肌体才能更加健康,我们的事业才能走得更远。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2
监督是一个宽泛的范畴,是社会及其其它职能部门对于一个或几个主体责任单位的严格要求。监督是一种社会责任,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这一主体责任单位朝着正常的轨道发展,让整个社会群体对于这个主体责任单位有着更多的正确认知。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巡视、派驻“两个全覆盖”,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全覆盖,从党的十九大后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到逐步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格局,党和国家监督工作逐步延伸到每个领域、每个角落。
监督应成为基层组织的新常态。基层组织接受上级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已经长期在路上,并且有着很好的执行。但是,我们还是要说,因为社会发展变化日新月异,如今的各职能部门的很多方面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都要求我们的监督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体系要紧跟时代的脉搏,而不能成为一种形式。因此,基层组织要主动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要让社会舆论部门自觉介入自己的具体工作中,通过社会舆论告知社会本单位或部门发展的具体情况。在重大问题出现时,基层组织应该事先请示上级组织管理与监督部门,让这些部门接触问题本身,让社会舆论部门作公平公正的报道。
社会监督应该成为自觉监督的主体。社会监督的范围及其宽,它可以涉及到问题的方方面面,不会留下任何的死角。因此,基层组织应该随时随地将自己在执行上级组织的政策、策略上的时间、地点及其具体做法公之于众,主动将其置于社会监督范围之类。例如,我们的基层组织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让这些社会监督员主动融入监督之中去深入了解基层组织的发展状况,在此基础上让监督人员为社会解释一些疑惑。又如,在处理或作出重大决定的时候,我们应该广泛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其间,让他们做实事求是的报道。当然,在整个监督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是基层组织中的刚正不阿的知名人士的监督,这一环节绝不能削弱或取消。
即使监督是一种制度,但监督也是一份责任,监督应成为基层组织的千里眼,时刻督促基层组织提升自身纯洁性和党性。让基层组织发挥基石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搞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3
专题片中披露的纪检干部违纪案例,再次释放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强烈信号。“监督者必受监督”,纪委自己通报自己的队伍,狠得下心和手,拿自己人开刀,不怕丢丑,敢于面对,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好的鞭策。在如今反腐严峻形式下,作为执纪执法者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失去监督,作为监督干部的群体,如果自身滋生腐败,利用手中的权力,与其他腐败分子同流合污、互相包庇,将对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纪检监察干部还必须接受监督,而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用权最好的监督,让权利暴露在阳光下,才有利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每日“三省吾身”,如履薄冰的用好自己的权,塑造好的纪检干部形象,才能更好打击贪污腐败。
必须做到率先垂范。在近年来不断通报纪检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个别的纪检监察干部严重缺乏了杨善洲、焦裕禄同志他们那种真诚、廉政、为民、清白的高尚美德,沾染了好高骛远、相互攀比、爱慕虚荣的恶习,导致心态失去平衡、理想信念滑坡,最后与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相向而行,违背了法纪和道义,作出了悔恨终生的事情。因此,越是在当今反腐的复杂形式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要牢记自己是百姓信赖的执纪执法者,无论身处何地、在任何事情上都要三思而后行,树立对权力的敬畏之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以自作则,在广大的群众和党员干部中起好表率作用,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真正的信任和拥护。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4
为了加强日常监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各监督检查室与对口联系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建立了常态化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第四监督检查室对口监督多家央企,派驻各央企的纪检监察组必须每月上报工作动态,第四监督检查室也经常前往监督单位,通过实地调研、督导检查、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工作,深入了解掌握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为监督工作提供扎实支撑。
正确对待来自组织、来自社会、来自群众的监督,习惯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组织观念的检验,也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要求。党员干部要树立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善用监督,把监督的压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集中精力干实事,一心为民做好事。
“放大镜”使党员干部行为以“放大观察见于细处”,从细节点滴处约束自己,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放大镜”式监督不是跟干部过不去,不是找碴,也不是“挑刺”,而是为了帮助党员干部减少失误、及时纠偏,凝聚合力干事创业。党员干部不应该害怕监督,而是要善用“放大镜”式监督,根据来自组织、社会、群众的反馈,及时修正自己的行为,防微杜渐。
“聚光灯”光源强大,集中投射,照的远、看得清,全方位监督党员干部,让不良行为“见光死”。随着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新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领导干部随时会被置于聚光灯下。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组织和群众之“灯”所发出的监督之“光”,让腐败“见光死”,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没有聚光灯的照射,便无法及时地发现身上的“病菌”,小毛病将恶化成不治之症,
党员干部要直面监督,主动适应“放大镜”的放大以及“聚光灯”的全方位“照射”,及时修正自己的行为,成长为能真正担当起新时代的使命的领导干部。对于干部而言,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接受监督和考验,只要自身没问题,就不用害怕。而在这样的环境下,干部更要严格自律,善用监督,督促自己在监督中成长,及时修正自己的行为,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牢守法律底线不可越,集中精力干实事,一心为民做好事。只有经受住了密集监督的干部,才是过得硬的干部,才能赢得更多信任。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5
实行监督是纪律严明讲政治的体现。坚持原则就是讲政治的本质表现,原则就是责任,就是党的领导干部在涉及到原则问题上绝不让步。贪污腐败,触及底线,导致民不聊生古,致使国家衰败,古来有之,现在,依然还存在着领导干部不坚持原则,不讲政治的现象,这印证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党的干部,无论身居何职,都因尽职尽责,所谓的在其位谋其职,勤勤恳恳的为人民服务。监督不能使人廉洁,但是监督能减少腐败。
实行监督是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必要。每年国家都会招聘大批的年轻人才进入公务员系统,每年的国考、省考就成了国家选人用人的主要途径。要做好选人工人的工作,不仅要按照程序走,做好选人用人的每个程序步骤,还要实行监督,要在阳光之下选人用人,要接受党自己的监督,更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清除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为党带来清正廉洁的人才,能者居上,而不是关系着居上,清风正气,自有香气扑来。
实行监督是完善管理程序制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巡视整改,我想是各级各部门,每个单位都会经历的事情吧,巡视整改是比较麻烦的事情,但是见效快。每每检查出现问题,就必须整改,整改的过程虽然痛苦,但是有效,能够将一些工程项目程序不规范给整改规范、将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整改等等,巡视整改的范围很大,巡视整改不仅能帮助本单位发现问题,还能警醒单位管理者,完善相关的程序和制度。监督是发现问题、整改完善,强化执行力,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在这个新时代,我们必须要提高干部监督的工作质量,推动清风正气的良好政治环境的形成。
监督之重,重于泰山,应做好监督工作,给现在的政治环境里来一剂良药,良药苦口但利于心,让监督制度成为腐败的牢笼。
这些知识帮你了解什么是国家监察?
反腐专题片《国家监察》观后感
《国家监察》专题片观后感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6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中管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各地各部门党组织,纪委监委也在探索如何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要敢于监督。监督是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障。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各地区、各部门着力补齐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在这个关键时刻,每个纪检干部要保持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要不折不扣的将这些优惠政策落实,把事情办好,层层的把责任落实下去,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权力监督,从苗头,倾向性问题抓起,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之中去工作生活。当前,反腐败斗争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的纪检检察干部要时刻保持警惕,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紧盯不收敛不收手,突出重点;严查政治问题、经济问题,清除党内政治隐患;防范“围猎”、查处甘于“被围猎”腐败分子;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的开展工作,这些都需要纪检检察官干部有斗争精神,保持敢于监督、敢于斗争的精神。
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善于监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不仅需要有足够的斗争精神,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统一性的人和事作斗争,需要有足够的素质能力来支撑。日常监督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我提升,获得更多本领,在工作中寻找更好的监督方法,从源头开始监督,全过程监督,并做到抓少数重点。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全面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安全感。从敢于监督到善于监督,将纪检监察工作严格落实到底。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7
电视专题片《全面监督》,通过多个案例,体现了党的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内鬼”、清理门户,消除腐败,强身健体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提出了“谁来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这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开启了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的新征程。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专职执纪监督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常拿纪律的尺子量量自己,拿信念的镜子照照自己,正人先正己,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中央纪委加大监督执纪、审查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力度,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处绝不手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需要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努力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随着反腐败逐渐进入“深水区”,腐败分子和不法人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围猎”渐趋明显,千方百计拉拢腐蚀,纪检监察干部面临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更加严峻,在如此严峻的环境下,更需要严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要求:需正人先正己。马克思主义的手电筒既要照别人更要照自己。纪检监察干部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做思想上和政治上的“明眼人”,既要干净干事,也要敢于接受监督,在被监督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自信、工作能力和形象,努力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清醒,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守纪律、讲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有担当意识,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视岗位为天职,视责任为命令,就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强劲动力。要加强监督管理,要提高管理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大管理监督力度,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8
《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国家监察是对公权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向前进,要坚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将监督之网越织越密,将惩腐之剑越磨越利。”
作为社区纪检监察联络站,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我觉得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是加强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学习新《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党员处分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党纪政纪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纪律意识,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大力营造清正廉洁的发展氛围,让社区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的突破,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不断加强对干部的领导和监督。在已制定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和各项监督机制的基础上,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深入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并继续抓好各种制度的完善、创新和执行,特别是在干部廉洁制度的落实执行上、党内民主集中制的监督落实上,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行民主监督,切实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岗、到位、到人,真正发挥各项制度预防、教育、警示作用,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真正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同时,认真做到纪检监察“一站两员”工作,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和监督网络。
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制订制度,关键问题在于抓落实、抓监督,才能把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推动社区居务的发展。支部由支部书记负责,纪检干部组织落实。建立日常情况内部通报,重大事件向街工委汇报的制度。积极组织并完成街纪检监察工委组织安排的各项教育、学习、检查活动和任务。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9
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本着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根本遵循,明确任务、理清思路,开创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是突出关键,稳当监督“领头羊”。以政治监督为首位,加强政治立场、政治忠诚、政治责任、政治生态的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政治素质考察,建立政治素质档案,作为干部使用、奖惩、教育、管理的首要依据。
二是拓展范围,扩大监督“广角”。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监督工作除了要抓好日常,还需延伸范围。不仅要对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进行监督,也要对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严格规范,充分了解干部日常活动。运用12380综合受理举报平台、信访、电话举报等监督渠道,切实使用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干部思想作风、工作情况、生活状态进行全方位把握。
三是拓宽渠道,唱响监督“大合唱”。根据《关于建立健全与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信息沟通制度的意见》,加强与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人社、审计、信访、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执法执纪部门的沟通联系,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定期督查等方式,将监督渠道横向拓展,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共享成果,唱响监督“大合唱”。
四是把握重心,对准工作“聚焦”。科学把握选人用人监督的重点,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相关政策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权,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以选任监督为抓手,形成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全面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此类人员及时谈话提醒,督促干部履职尽责。
《全面监督》学习心得体会10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抓好监督是保障政治生态稳定的关键。要始终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纪律强党是我们党的基本特性和宝贵品质,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者,必须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确保学懂弄通悟透各项监督条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确保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二是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建设,必须牢牢牵住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要细化责任,强化担当。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更加突出政治纪律的规范和执行,注意从政治上看待和把握问题,坚决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日常监督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执纪力度。持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问责追责,加快转变办案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办案效率,及时处理结案,紧盯“关键少数”,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