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bùwéi-yǐshèn 不为已甚 为:做。已甚:过分。不做过分的事。指做事有分寸,不过分。 ❍ 《孟子·离娄下》:“仲尼不为已甚者。” ❍ 宋·王安石《答李参书》:“君子不为已甚者,求中焉其可也。” ❍ 明·罗懋登《西洋记》六七回:“银角大仙说道:‘君子不为已甚,既是他来意殷勤,不免请他进来相见罢。’” ❍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二七回:“敝老师的为人,诸公是知道的:凡事但求过得去,决计不为已甚。” ❍ 姚雪垠《李自成》五卷五章:“将军不为已甚,为来日留更多回旋余地,岂不甚好?” 【注意】 已,不能写作“己”。 ——来自《新华成语大词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