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bùjiào’érzhū 不教而诛 教:教育。诛:杀;惩罚。 ❍ 《论语·尧曰》:“不教而杀谓之虐。” ◆ 后用“不教而诛”指事先不进行教育,一犯法就加以惩罚或杀戮。 ❍ 《荀子·富国》:“故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 ❍ 《汉书·五行志中之下》:“不教而诛兹谓虐,其霜反在草下。” ❍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二〇回:“大人限他们三个月叫他们戒烟,宽之以期限,动之以利害,不忍不教而诛。” ❍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对于其他错误,也是采取这个办法。预先出告示,到期进行整风,不是‘不教而诛’,这是一种小民主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