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mínghuǒ-zhízhàng 明火执仗 火:火把。执:拿。仗:武器。点着火把,拿着武器。指公开抢劫或毫不掩饰地干坏事。 ❍ 元·施耐庵、明·罗贯中《水浒传》一〇四回:“今日见他们明火执仗,又不知他们备细,都闭着门,那里有一个敢来拦当。” ❍ 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二九回:“有一夜,无端被强盗明火执仗的抢了进来,一个个都是涂了面的,抢了好几千银子的东西。” ❍ 王旭烽《茶人三部曲》一部二二章:“他们这番由温和亲切、感恩戴德开始的对话,发展到现在这样愈来愈尖锐,愈来愈势不两立和明火执仗的地步,是双方都始料未及的。” ▲也作“明火执杖”。 ❍ 明·高濂《玉簪记·求配》:“我们叫上一二十人,明火执杖,爹爹装做大王,赶到耿家,拿住小姐。” ❍ 墨翰达《草明与鲁迅》:“他对敌人,不管是持枪荷弹、明火执杖的敌人,还是化妆成各种脸谱、披着各种外衣……的敌人,他都毫不犹豫地给以无情地揭露、鞭笞和挞伐。” 【注意】 ❶ 注意"明火执仗"的"仗"左边是"亻"。 ❷ 含贬义。 ——来自《商务馆小学生成语词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