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jiānshǒu-zìdào 监守自盗 监守:看管。 ❍ 《汉书·刑法志》“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唐·颜师古注:“即今律所谓主守自盗者也。”后用“监守自盗”指盗窃自己负责监管的财物。 ❍ 唐·长孙无忌《唐律疏议》卷一九:“监守自盗王家财物,亦同官物之罪。” ❍ 《明史·刑法志一》:“如罪应加者,必赃满数乃坐。如监守自盗,赃至四十贯,绞。若止三十九贯九十九文,欠一文不坐也。” ❍ 章炳麟《记政闻社员大会破坏状》:“监守自盗者必诛,挪移假借者必戮,是在今日亦足以救弊扶衰。” ▲也作“监主自盗”。 ❍ 《旧唐书·杨炎传》:“更召他吏绳之,曰:‘监主自盗,罪绞。’” 【注意】 含贬义。 ——来自《商务馆小学生成语词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