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成语:

 

成语 苟且之事
释义 gǒu qiě zhī shì
苟且之事
苟且:不正当,不检点。不正当的事。多指男女关系方面。
❍ 宋·苏颂《议贡举法》:“臣欲望自今举人请依前令投纳公卷一副,不得假借他人文字……如此,庶几人知向学,不为苟且之事矣。”
❍ 明·天然痴叟《石点头》卷四:“今孙三郎死,难道又改嫁他人?既要改嫁,何不即就张郎?我虽不指望竖节妇牌坊,实不愿做此苟且之事。”
❍ 清·夏敬渠《野叟曝言》九五回:“日里照常买卖,但照本价,不必取利。夜里断不可做苟且之事,总等我有信来差遣他。”
❍ 马忠静《秋飒爽还想在北京打工》二:“这个杂志社虽是男多女少,但因正副主编都是正人君子,苟且之事一概没有。”
随便看

 

成语词典包含26566条成语解释及故事,涵盖了三字、四字成语等常用成语的故事及及其解释,是成语学习的必备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3 1984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4/9/19 9: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