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jīn lán zhī qì 金兰之契 金:金属。兰:兰草。契:投合。 ❍ 《周易·系辞上》:“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贤媛》:“山公与嵇、阮一面,契若金兰。” 后用“金兰之契”指情投意合的朋友。也指相互投合的深情厚谊。 ❍ 《晋书·苻生载记》:“晋王思与张王齐曜大明,交玉帛之好,兼与君公同金兰之契,是以不远而来,有何怪乎!” ❍ 宋·张孝祥《下定书》:“门馆游从,早托金兰之契;衣冠歆艳,共称冰玉之贤。” ▲也作“金兰之谊”。 ❍ 清·石玉昆《三侠五义》九〇回:“老夫乃邵邦杰,与令尊有金兰之谊。” ❍ 姚雪垠《李自成》三卷二〇章:“听说李闯王心胸宽大,况将军与他有金兰之谊,必然以礼相待。” ▲也作“金兰契友”。 ❍ 元·郑德辉《王粲登楼》四折:“当初老丞相曾与令尊老先生金兰契友,二人指腹成亲。” ▲也作“金兰之交”。 ❍ 张天翼《宝葫芦的秘密》:“咱们俩结个金兰之交: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