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jūn fǎ cóng shì 军法从事 从事:处理。按照军法严惩。 ❍ 《晋书·齐王冏传》:“有不顺命,军法从事。” ❍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张魏公讨苗刘》:“若浚此举违天悖人,可取浚头归苗傅,不然,一有退缩,悉以军法从事。” ❍ 明·张四维《双烈记·女戎》:“大小三军,不许轻退,违令者以军法从事。” ❍ 清·夏敬渠《野叟曝言》一一六回:“本日看东营,次日看西营,三十日下战书讨战,临阵有退缩者不论正将偏将一概军法从事。” ❍ 王火《战争和人》(三)卷一:“想逃跑的马上杀鸡吓猴,军法从事,当众枪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