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dāo bǐ zhī lì 刀笔之吏 刀笔:书写工具。古代在竹简上写字,写错了就用刀刮去重写。旧指官府中负责撰写公文或专门给人写诉状的人。 ❍ 汉·李陵《答苏武书》:“男儿生以不成名,死则葬蛮夷中,谁复能屈身稽颡,还向北阙,使刀笔之吏弄其文墨耶?” ❍ 元·谢应芳《祭妻文》:“刀笔之吏欺天罔人,妄移文于昆邑,欲玉石之俱焚。” ❍ 明·湛若水《格物通·任相中》:“若任以大官,求其细过,刀笔之吏,顺旨成风,舞文弄法,曲成其罪。” ▲也作“刀笔吏”。 ❍ 方志敏《狱中纪实》七:“各县县长都兼了军法官,他们都是道地的豪绅或刀笔吏,他们判决革命工农的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