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wǎng dào shì rén 枉道事人 枉:歪曲,违背。事:侍奉。 ❍ 《论语·微子》:“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 后用“枉道事人”指背离正道以讨好别人。 ❍ 宋·李昭玘《代庭玉弟谢吕大资举县令》:“见利忘义,遽操射羿之弓;枉道事人,翻作吠尧之犬。” ❍ 明·周瑛《题如此轩》:“世固有直道事人而为人所弃者,有枉道事人而为人所取者。” ❍ 清·顾炎武《日知录·不动心》:“凡人之动心与否,固在其加卿相、行道之时也。枉道事人,曲学阿世,皆从此而始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