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qiǎolì-míngmù 巧立名目 名目:名称。想方设法制订种种名目,以达到不正当的目的。 ❍ 明·戚继光《练兵实纪·练将》:“国朝军士之养,月仅一石,耗于官私,十仅得五,却乃巧立名目,敛千万贫乏之资而归之一人身家之奉。” ❍ 清·陶澍《敬陈两淮盐务积弊附片》:“不肖奸商,巧立名目,借端开销,以致库本全空,课项日绌,竟有积重难返之势。” ❍ 汪曾祺《口蘑》:“此外还有‘庙自行’、‘蘑菇丁’……那都是商号巧立名目,只是初出即采得、未开伞者,不是特别的品种。” ❍ 李准《黄河东流去》一三章:“什么‘良民证’!还不是巧立名目,敲诈老百姓的钱!” ▲也作“巧立名色”。 ❍ 名色:名目。 ❍ 宋·章如愚《山堂考索·赋税门·田赋类》:“而此外巧立名色,大率增倍。” ❍ 清·孙承泽《春明梦馀录·户部一》:“往往以增课为能事,以严刻为风烈,筹算至骨,不遗锱铢,常法之外,又行巧立名色,肆意诛求。” ▲也作“巧作名目”。 ❍ 宋·苏轼《论役法差雇利害起请画一状》:“今来计会六色人户放免役钱,正与添钱无异,虽巧作名目,其实一般。大抵支钱既足,万无招募不行之理。” 【注意】 含贬义。 ——来自《商务馆小学生成语词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