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gān míng fàn yì 干名犯义 干、犯:侵犯。违背礼数和道义。 ❍ 宋·袁燮《权大安军杨震仲谥节毅谥议》:“圣贤立论,其严如此,后之为臣者,其可干名犯义而自弃于小人之域乎?” ❍ 《元史·刑法志四》:“诸子证其父,奴讦其主,及妻妾弟侄不相容隐,凡干名犯义为风化之玷者,并禁止之。” ❍ 清·李渔《十二楼·鹤归楼》二回:“就云雨绸缪之际,忽然想到此处,也有些不安起来,竟像这位佳人不是自家妻子,有些干名犯义的一般。” ▲也作“干犯名义”。 ❍ 明·倪元璐《封文林郎福建道监史马公鼎臣暨配封孺人刘氏墓志铭》:“醉饱之失,人何必无。吾求不干犯名义、缺陷伦常则已耳。” ❍ 清·陈作霖《赵武灵王魏孝文帝合论》:“权臣怙势,干犯名义,致成探鷇之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