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fǎ wài shī rén 法外施仁 法:法律。仁:仁德,恩惠。超越法律之外给予恩惠。指给犯法者以宽大处理。 ❍ 明·袁于令《隋史遗文》一三回:“罗公见他是个青年才子,法外施仁,不曾见罪。” ❍ 清·李汝珍《镜花缘》四五回:“正要举步,那孽龙、大蚌一齐跪求道:‘蒙恩禁于无肠东厕,小畜业已难受;若再迁于富室东厕,我们如何禁当得起?——不独三次四次之粪臭不可当,而且那股铜臭尤不可耐。惟求法外施仁,没齿难忘!’” ▲也作“法外施恩”。 ❍ 清·俞万春《荡寇志》九二回:“我等皆造下弥天罪孽,蒙令兄提救,天子法外施恩,我恨不得今日便见天颜,那里还再耐得。” ❍ 姚雪垠《李自成》三卷八章:“幸蒙大人法外施恩,给小人自新之路,湔洗前罪,如赐重生。” |